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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分卷阅读77  (第1/4页)
    我常常把枪拿出来,幻想一番。    砰地一声,血rou模糊的场景。    白天,我又恢复正常。在英国冷清的街道穿梭,我梳着马尾,素面朝天,又是亚洲人的瘦弱身材,常常会有英国的本土居民把我当成未成年,有时候攀谈,他们会露出善意而惊讶的神情。    我基本两天逛完一座城市。    时间长了,便记不得城市的名称,我走马观花一般,甚至不知道自己这样做的意义。    我可不这样做,又能做些什么?    2011年4月8日就快到了,可林恩在哪?    2011年4月7日。    我坐在一家不知名的旅馆里擦枪。    床单有些潮湿,半个面包被我扔进垃圾桶里。我盘腿坐在床上,把枪举起来瞄准面包,叮铃一声,我立刻把枪口对准电话。    电话执着地响着,我终于放下手枪,光脚下地接听电话。    是爸爸,他声音有些激动,又夹杂着痛苦,他说:“小冉,有消息了!”    我愣了一会儿,眼眶立刻就湿了,我没有出声,握紧电话。    爸爸说:“你现在别四处乱跑,林恩应该就在你现在所在城市里。具体位置我还不知道,但我肯定,林恩就在那儿。我明天就到,你等我。”    我挂了电话,跑进浴室里。    看着镜子里的人,可我又不愿看到她,冲出浴室,抓起枪,按上消音器,压在枕头上,用力开了一枪。    枕头内瓤爆裂,棉絮漫天飞舞。    我像是得到解脱,坐在地上大哭起来。    2011年4月8日。    我坐如针毡。    只有我知道,多等一刻,对于林恩来说,就是生与死的区别!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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