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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31章 前人种树后人乘凉 (第1/5页)
凭良心说,后世香江的底层平民又想有房子住、又在建设新社区听证的时候抵制,也不是全无道理,这个问题是挺复杂的,不好一概而论。 因为在香江这地方,每次都是还没规划好要开发哪个新镇,数大房地产资本家族,就已经把大片的地皮囤在那儿了。 而且香江地产商比内地地产商在“囤地”这事儿上做得更恶劣,动辄拿了地十几二十年乃至更久不开发,就是浪费囤积炒作等升值。 而内地好歹只是出让的土地使用权,所有权还在国家手上,所以国家可以管你怎么用,拿到后几年必须开建、几年必须销售,国家还能强压。所以内地虽然后来房价也暴涨,终究比香江要好不少。 所以说布系的所谓“永久地权”也不是什么好事儿,那是一种残缺的定义,对相邻权、地役权的约束其实很淡薄。 哪怕其他美系、德系、北欧系,土地也是永久所有,但无论是持有者的效益还是社会效益,都比布列塔尼亚要好很多。不至于跟布列塔尼亚一样开发商和钉子户双输,大家都僵在那儿什么都得不到。 (注:地役权,法律上是指“按照合同约定,利用他人的不动产,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”。 用人话举个例子翻译一下,就是比如我在离海岸线200米有一块地,而最后这200米有一块别人的地。正常情况下我这块地皮盖的房子就不能保证建成“一线海景房”了。 可是在对地役权法律规定比较完善的国家,我就可以通过跟隔在我跟海之间的那个邻居商量,比如我要盖15层楼,那我就花一笔钱,买他“在自己的地上盖房子不超过7层,高度不足以挡住我这块地上的房子看海景”。 可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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