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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章:适可而止 (第1/4页)
一场舆论战,打得火热,可是刘纬却玩着玩着,失去了兴致,下定决心,要终止这场闹剧了! 曹cao和刘纬,在报纸上互相谩骂攻击,互揭老底,到头来大家都是输家,谁的脸面上也过不去!表面上看,好像是打击了对手,可实际上却是杀敌一千,自损八百,都没占到什么便宜! 粘杆处被曝光,确实让刘纬十分被动,可他并非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难题!前面我们说了,刘纬打死也不能承认,公开澄清辩解也不合适,用同样的办法反击曹cao亦非上佳之选,那么他该如何应对? 很快,新的一期《汉中旬报》上市了,被粘杆处事件吊足了胃口的人们,纷纷抢购,意图看到汉王刘纬的反应和态度,哪知竟没有这方面的内容,却在头版头条上,看到了汉王府颁布的一部新法律——《新闻法》! 这部《新闻法》是由徐庶起草,汉王批准,即日起开始实施,其内容,便是对舆论和新闻报道,做了约束性的规范!条款很多,细致详尽,但最值得一提的有两点! 其一,登载于报端的新闻报道,必须真实可信,不得虚假宣传,捕风捉影,以讹传讹!凡是发现报道不实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,将追究相关人的责任; 其二,不得利用公共宣传渠道,进行恶意的人身攻击!若出现攻击谩骂,含沙射影,戏谑调侃,侮人名誉之文,亦将追究撰写者和相关人的责任! 这个责任,可大可小,轻则罚款,重则甚至将以寻衅滋事,量刑处罚!总之,这部法律一经实施,若有人再想利用报纸,肆意妄为,发起舆论战,必将受到严惩! 除了颁布了新法外,这一期《汉中旬报》的头版显著位置上,还登载了一条消息,那就是报社主编费祎,撰稿人秦宓、彭羕等人,根据《新闻法》之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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