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国之经天纬地_第七十章:依律惩处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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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七十章:依律惩处 (第1/5页)

    刘纬先是驯服了刘循和庞氏夫妻,他知道,这两个人,一个是受人挟制,另一个是为父报仇心切,才迷失了心智,参与了谋反,罪不足以罚,教训一顿,也就是了!

    可是费伯仁,刘纬是绝对不能饶恕的!他参与造反的事,刘纬既然要低调处理,自然不问,可他那些不法行为,却不能放过,否则将违背了刘纬依法治国的理念和原则!

    “王上!念老臣多年效力,忠心耿耿,颇有微功,请恕吾之罪也!”费伯仁一看刘纬冲自己来了,连忙起身跪了下来,求刘纬宽恕,话里的意思仿佛是,自己有功,应该能抵消罪过吧!

    古代律法,大多有这样一条特殊的规定,有八种情况下,量刑需要斟酌,那便是:亲、故、贤、能、功、贵、勤、宾,简称八议制度!也就是说,符合这八种情况的权贵人物犯罪后,“大罪必议,小罪必赦”,司法机关不得擅自处理的制度!

    亲,是指皇帝的亲属;故,是指皇帝的朋友(开国之君,还是有朋友的);贤,是指社会上所公认,朝廷所认可的有德贤达之人;能,是指行业尖子,出类拔萃,有大才大业之人;功,是指于社稷有大功之人;贵,指三品以上位高权重的文臣武将,以及有爵位之人;勤,指有大勤之人,相当于社会楷模人物;宾,特指承先代之国为国宾者。

    八议制度,简单来说,就是司法豁免权,凡以上八种情况的人犯罪,至少减罪一等,除了谋反、谋大逆等十恶不赦之罪外,皆可报请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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