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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章:税制改革 (第1/4页)
司马懿实施“垦荒令”,虽然最终目的,是为了实现士族地主阶级利益的最大化,可直接目的,却是为了刺激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与发展,在短期之内,使粮食产量获得显著翻升,从而解决自曹cao时代以来,严重的粮食匮乏问题! 但是,按照一般经济规律,什么东西一多,其价值就会贬低,价格也会下跌!粮食产量上去了,可官府的赋税收入却降低了,这可不是司马懿所愿意看到的结局!咦?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现象呢? 在过去,粮食产量低,物以稀为贵,一斗粮,最高的时候,甚至能换一贯钱!可现在呢,因为产量迅速提高,仓禀充盈,粮食也就不那么值钱了,一斗粮最多只能易换百钱(注:汉代所谓一贯钱,是一千枚铜钱)! 这就意味着,魏国粮食的价格,要比曹cao时代最缺粮的那个饥荒时期,降低了十倍! 按照传统赋税政策,百姓纳税,是以上缴实物的形式实现的,你是种粮的,就交粮食;你是种菜的,就交青菜;你是打渔的,就交鱼虾水产;你是纺纱织布的,就交布匹绢帛……林林总总,以此类推! 可想而知,在恒定数额比例的情况下,官府获得的粮食收入,基本是不变的,可粮食的价格却下跌了,岂不是等于,魏国的财政收入缩水了十倍? 实际情况,还不止十倍呢!因为粮食富足了,填饱肚子的问题,暂时得以缓解,人们对其他商品的需求和欲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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