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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82章 乱我民心者,乱棍打死,革除全家功名,三代不得为官 (第1/4页)
为什么? 为什么明朝的税收制度这么奇葩? 要知道,一个政权,她的各种制度,都是由官员制定的。 封建时代的王朝规矩是什么——君权与相权的妥协。 或者说句最直白的:皇帝与官员之间的平衡。 有史以来,不分中外,王朝能够延续的前提就是君权的妥协。 翻翻历史:强势的君权王朝,都不会长久——官员没有权利,就会换了一个能让他们有权利的王朝。 这一点是亘古不变的。 也就是说,王朝制度的根,在官员手上。 当一个王朝内的官员,都演变成一个阶层的时候,这个王朝的制度…… 就倾斜了! 明朝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朝代,哪怕她的官员,出身平民人家,占据了近一半。 但是,在明朝这种官场氛围下,这些官员,迅速进化成了统一的阶层。 他们代表的就是豪绅的利益。 不能同流合污的官员,迅速就被架空,被排挤,被铲除! 根如此了…… 明朝制度自然就如此奇葩了。 因为种地的——无权无势,没人呐喊。 因为经商的——有钱请客拉关系(本身就是官场一员),国家制度自然向他们倾斜。 这也就造成了种地百姓,越种越穷;士绅人家,越来越富的现象。 为什么我用了“非江南地区”——因为江南地区自朱元璋起,用“纸钞交纳四成,拖欠四成,实交不足两成”的纳税方式,就成了惯例。 贯穿整个明朝,不分大明、南明。 这一点,恰恰是士绅阶层,能够把持官员属性的关键所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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