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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 照片! (第1/4页)
翌日。 城管派出所。 刚一到上班时间,冷小兵就着急忙慌的来到了辖区内的城管派出所,沈雨当初正是在城关派出所报的案。 原始的卷宗全都存放在这里。 拿到当初的受案登记表,冷小兵的眉头顿时凝固住了。 上面的内容很简单,只见在简要案情记录一栏里写着‘2000年9月17日上午10点,报案人沈雨道城关派出所报案。 称其父沈海洋于2000年9月15日留下一封告别信,信中提及沈海洋与一名女性私奔,该女性身份不详,经现场勘查,家中有关沈海洋的物品均已带走。 确认失踪。 …… …… 受案民警:秦小明。’ 秦小明? 看到这个名字,冷小兵神色一怔,原来这件案子当初是秦所长受理的。 十七年过去,当年的民警摇身一变,成为了城关派出所的副所长。 随后,冷小兵找到了秦小明,向其咨询了当年的这起失踪案,他原本以为时间太久,秦所长会记不住。 谁曾想他刚刚一开口,没过一会,秦所长就想起了当年的失踪案。 秦所长之所以能够记住这起不太起眼的失踪案,完全是因为这个案子有点奇怪。 当年,警方出警去了沈雨家里,按照惯例采集一下失踪者的检材,以用作辨别身份。 但令人奇怪的是,警方什么都没能采集到,指纹、足迹、照片、皮屑、毛发、指甲等等,凡是能够查验身份的东西,统统都没能提取到。 同样的,安定医院里的档案也没有沈海洋的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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